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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丨酒驾车辆与电动车迎头向撞!

新干交警 2023-06-09

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想法:

一次没戴头盔,应该没事吧……

喝了一点酒,应该没事吧……


总是这样自我安慰

然而侥幸逃过多次,出事就在一次

这回,没戴头盔的骑行者和酒驾司机

相遇了……



2022.4.19下午城东大道与鹧鸪山北至南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令人……




在现场
执勤民警对小轿车驾驶员谭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39mg/100ml, 属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喝酒开车,意外就来

等到事情真正发生的当下

怎么可能还来得及说后悔呢?


祸事,已然酿成

我们就只能找找原因

看看他们都踩了那些雷点

一定要!引以为戒!



经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分析,对该事故认定如下:
1、当事人聂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
2、当事人傅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

由此可见

双方固然有“侥幸心理”的存在

但根源还是安全观念、法律意识的淡薄


而下面这些话
蜀黍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再不好好重视
下次就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出门在外,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一次事故,涉及到多少家庭的幸福!
蜀黍希望大家
不要忽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生命只有一次
缺失的陪伴,永远难以弥补
不酒驾、守交规
让安全相伴你我

审核:李志红

编辑:董元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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